关闭 广告

 
手机应用

  扫描官方二维码 精彩资讯一览无余

微信公众号
   
WAP端地址
会员中心 注册 登陆
  • 1
  • 2
  • 3
  • 4
  • 5
  • 6
    • 1
    • 2
    • 3
    • 4
    • 5
    • 6

    华健网

    热线:0755-28283426
    17062321639
    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大芬茂业城

    行业新闻
    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中心 > 行业新闻
    • 作者:
    • 来源: 人民网
    • 日期: 2017-05-03
    • 阅读次数: 20151
    7月起税优健康险全国推广

     购买商业健康险的支出,可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,目前,北京、上海、天津等多地已经开展了税优健康险试点。昨天,财政部、税务总局、保监会联合发布通知,自2017年7月1日起,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。

      政策规定,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,允许在当年(月)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,扣除限额为2400元/年(200元/月)。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,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,视同个人购买,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。2400元/年(200元/月)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。在北京等城市,很多白领阶层税前收入都在8000元以上,购买商业健康险后每年可少缴纳的个税在百元左右。

      财政部明确,税优健康险的适用对象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、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以及取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、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合伙人和承包承租经营者。

      目前,中国人的医疗费用主要由基本医保、大病保险来买单。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比较高,主要原因就是缺乏商业医疗保障。

      不过,根据此前的保险消费者信心调查,购买过税优健康险的消费者认为,政策优惠力度不够,目前每月200元税前抵扣额度较低、吸引力不够强,可谓叫好不叫座。同时,由于税优健康险普遍采取单位集体投保,环节多、流程复杂、时间长,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及时兑现政策的“减税”福利,也造成很多能享受税优健康险的人群持等待观望态度。(记者 董禹含 赵鹏)

     
    (责编:许心怡、聂丛笑)
     
           
    全国部分城市分站办事处规划布局
     
    Copyright©2015-2022华健网 版权所有 

    关于我们  |  联系我们  | 商务合作  |  网站声明 |  网站简介 | 品牌文化  |  品牌企业

    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信部网站备案号:粤ICP备19053350号-1     粤公网安备 44030702000832号 

     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单位  国家工信部诚信推荐企业  国家版权局版权证书   食品经营许可证  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诚信牌匾  商标注册证书   国家版权局软著
    地址: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茂业城帝景峰  邮编:518112  法律顾问:
    湖北三雄律师事务所  余立宁     
     QQ:398847699周先生  641313861王先生

    客服邮箱:zhongyishi.888@163.com

        
    ALEXA   
    本站部分图文来源网络,如有侵权问题请通知我们处理!